中華民國97年2月19日
僑務委員會「2008年高階經理人A班」開始報名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訂於
辦理「2008年高階經理人班」A班,藉討論國內外企業實務個案及研習管理各領域知識,在理論與實務交互印證下,引導海外僑商企業負責人或高階經理人能以系統動態的觀點來審慎分析現實情況,協助提升僑商企業家掌握經營脈動之能力及促進企業在當地之競爭力。
歡迎我國僑商實際在海外從事企業經營之企業負責人或高階主管、經理人(須附名片正反面影本),本班年齡限制在30歲以上,65歲(含)以下,必須嫻熟電腦PowerPoint 簡報。且二年內未曾參加僑委會開辦之經貿研習班者報名參加。
研習地點:由承辦單位規劃。實際研習課程9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69小時,包括個案研討及專業課程、僑委會共同課程、專題演講指定課程、企業參訪暨經營實務講授、學員經驗交流課程等。
費用負擔方式:(一)僑委會負擔每人約新台幣18,967元:包括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午、晚餐膳食(不含週日之午、晚餐)及交通費用。(二)學員自理部分: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報到(或研習)地點之交通費。住宿費研習期間住宿費原由學員自理,經僑委會綜合考量後,爰調整為學員進住承辦單位安排之旅館時(2人1房),依其於研習期間實際住宿日數及金額,由僑委會負擔二分之一之費用。其他個人費用。
另學員報到時,僑委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學員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於課程結束無息發還,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經僑委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得視情節通知退訓。報名者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在6個月以上。
「2008年高階經理人班B班」則係委由中華整廠發展協會於
凡有意參加2008年高階經理人A班研習活動者,自即日起至2月29日前逕向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洽詢報名,以免向隅。該中心地址:
僑務委員會「2008年旅館產業經營研習班」開始報名
僑務委員會為提供海外僑商旅館產業經營管理新知,並協助僑營旅館業者提升經營理念及事業轉型,藉由研習旅館產業經營專業課程,培訓僑商成為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經營管理人才,以提升僑營事業國際競爭力,特規劃辦理「2008年旅館產業經營研習班」。
研習時間訂於
研習對象為海外旅館事業負責人、從業人員或有意從事相關行業人員,年齡為25歲(含)以上,60歲以下,通曉中文,且近兩年未曾參加僑委會開辦經貿研習班,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選報名者。
研習課程及時數為10天9夜,實際研習課程9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69小時,包括個案研討及專業課程、僑委會共同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暨經營實務講授、學員經驗交流課程等。
研習期間費用負擔方式由僑委會負擔每人約新台幣18,967元:包括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午、晚餐膳食(不含週日之午、晚餐)及交通費用。學員自理部分: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報到(或研習)地點之交通費。研習期間住宿費原由學員自理,經僑委會綜合考量後,爰調整為學員進住承辦單位安排之旅館時(2人1房),依其於研習期間實際住宿日數及金額,由僑委會負擔二分之一之費用。其他個人費用。
另學員報到時,僑委會將委託承辦單位代收學員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於課程結束無息發還,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經僑委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得視情節通知退訓。報名者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在6個月以上。
學員應全程參加研習課程,並遵守該研習班相關規定,合格者於研習結束後獲頒僑委會結業證書。
有意參加研習者自即日起接受報名至
,於簽名處親簽後,送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僑務委員會審核。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地址:
電話:713-789-4995轉108
相關訊息或索取報名表請E-mail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