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2008年旅館產業經營研習班」開始報名
中華民國97年1月8日
僑務委員會為提供海外僑商旅館產業經營管理新知,並協助僑營旅館業者提升經營理念及事業轉型,藉由研習旅館產業經營專業課程,培訓僑商成為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經營管理人才,以提升僑營事業國際競爭力,特規劃辦理「2008年旅館產業經營研習班」。
研習時間訂於97年3月10日(星期一)至3月19日(星期三)。3月10日上午報到、下午開訓,3月19日下午結訓及賦歸。3月16日(星期日)自由活動。
研習對象為海外旅館事業負責人、從業人員或有意從事相關行業人員,年齡為25歲(含)以上,60歲以下,通曉中文,且近兩年未曾參加僑委會開辦經貿研習班,經駐外單位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遴選報名者。
研習課程及時數為10天9夜,實際研習課程9天,研習總時數合計至少69小時,包括個案研討及專業課程、僑委會共同課程、專題演講、企業參訪暨經營實務講授、學員經驗交流課程等。
研習期間費用負擔方式由僑委會負擔每人約新台幣18,967元:包括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午、晚餐膳食(不含週日之午、晚餐)及交通費用。學員自理部分:往返機票費。返台後,於報到日及結業日自行由機場往返報到(或研習)地點之交通費。住宿費(以二人一房計,每人約新台幣11,500元)。其他個人費用。
另學員報到時,僑委會將委託承辦單位元代收學員全程參加研習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於課程結束無息發還,但研習期間請假時數累計達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以上或無故缺課者,除有正當理由經僑委會同意者外,不予發還,並得視情節通知退訓。報名者請確認護照有效期限在6個月以上。
學員應全程參加研習課程,並遵守該研習班相關規定,合格者於研習結束後獲頒僑委會結業證書。
有意參加研習者自即日起接受報名至2月8日截止,報名表件請向休士頓華僑文教中心請索取或逕自僑委會網站下載www.ocac.gov.tw)並請詳實填註,報名表格請以正楷填寫或繕打
,於簽名處親簽後,送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轉僑務委員會審核。
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地址:
10303 Westoffice Dr. Houston, TX 77042
電話:713-789-4995轉108
相關訊息或索取報名表請E-mail柳小姐linal@houstonoca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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